近日,我单位连续接到山东章丘区普集镇村民举报称:“蓝星石材有限公司”开采区“粉尘污染”严重以及开采机器的轰鸣声严重影响了周边百姓的生活,大型开采设备及运输车辆行驶的噪音穿梭在村庄中,当地群众多次举报无果,该现象始终得不到有效治理和监管,并对当地百姓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和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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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2022年12月12号,本单位工作人员驱车来到了举报人所反映的山东省章丘区普集镇涉事矿产企业,(以下简称蓝星石材)在到达现场后本单位工作人员并与李先生举报人取得联系,在举报人李先生的带领下来到了苏家村的茶叶山花岗岩石矿开采现场,通过航拍我们看到苏家村涉事企业(蓝星石材)正在进行开采和加工作业,在进行矿产开采及运输过程中,没有任何的苫盖和各项防尘措施,在现场看到了开采以及运输过程中“粉尘污染”随处可见,粉尘漫天飞扬!(蓝星石材)矿区在“重型装备”深度挖掘过后的山体没有采取任何矿山绿色修复工程,章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矿山恢复治理的主管单位是否对该企业在生态环境治理中进行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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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 ▲航拍图(开采过后区域)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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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 ▲航拍图(粉尘污染现场)
本单位工作人员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蓝星石材)开采区位于苏家村正东方向,据当地群众反映:(蓝星石材)在当地有着很深的“背景”!矿区夜间开采机械轰鸣声以及每天在村中过往的矿石运输“重型卡车”的噪音,已成为百姓最为头疼的“心病”已严重影响了当地百姓生活环境和作息时间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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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 ▲航拍图(开采现场)
针对该现象的出现当地百姓多次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蓝星矿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普集镇的矿山开采企业(蓝星石材)还是照常运行!而该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带来的“粉尘污染”笼罩着附近村庄,以给当地百姓生活环境带来严重危害,多次举报后却“石沉大海”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对此当地百姓也是苦不堪言!
本单位工作人员了解到:(蓝星石材),矿山属于村集体企业,据当地群众反映:以前所有的矿山开采都是个体经营,后来当地政府以矿权整合的名义收回个体经营权,以30年的承包期限,(有录音录像)低价承包给了(蓝星石材有限公司章丘分公司),垄断了当地的矿山开采经营权,该公司(蓝星石材)在该矿山开采经营已有进20多年,村集体矿山是怎样沦为某公司谋取利益的“赚钱工具”?“低价”承包合同的背后是否存在“权利与利益”的交换?致使包合同一签便是长达30年之久?该企业在生产过程造成污染现象责任由谁来承担?是村集体?还是承包企业(蓝星石材)?开采村集体矿山企业不但没给当地百姓带来任何福利!却给当地百姓生活环境和民生问题带来了严重困扰!
本单位梳理了关于(蓝星石材)相关资料:早在2018年11月中央第三生态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三批中就有东岭山采石场粉尘污染和排污水举报线索,并进行了意见反馈,2018年12月19号济南市章丘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并对“蓝星石材矿业发展有限公”章丘分公司进行过环保处罚,处罚文件:济章环罚字{2018}ZQ第PJ1013,然而该企业(蓝星石材)在处罚过后并没有加大落实整改,又在2020年9月30 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该企业扬尘污染等问题进行环保处罚,处罚文件:济环罚字{2020}ZQ第096号,涉事企业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但“粉尘污染”和“繁杂的噪音”依旧如此! 在梳理过程中本单位发现此前在2020年8月23日山东省级媒体山东广播电视台(问政栏目)标题:“扬尘不断、污水排放、噪音扰民”,和齐鲁晚报进行过有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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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道截图),(以及齐鲁晚报进行过报道),中央第三生态环境督导组对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意见反馈,转办地方,地方媒体也进行了多次报道,然而该企业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地方始终得不到有效治理和监管,据当地百姓反映,在2021年/2022年当地村民多次拨打12345市长热线,市长热线办公室将相关问题线索转办至普集镇政府和环保职能监管部门,便再无下文!在进行开采加工作业生产时没有任何的防尘措施保护措施,导致了每到遇到大风季节该矿企的粉尘“漫天飞扬”!白天到夜间矿区重型开采设备轰鸣声和矿石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的噪音,给当地百姓的生活环境带来了严重困扰!多次举报!最终结果都是“石沉大海”导致了当地百姓对普集镇矿山开采企业的粉尘污染和重型开采设备机械的轰鸣声等问题“怨声载道”!
举报无果?“粉尘污染”笼罩着村庄!(蓝星石材)污染“数次被罚”背后,该现象为何屡禁不止!是以罚代管?还是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整改,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一下的罚款;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然而章丘区环境保护局选择了前者“以罚代管”并没有对(蓝星石材)该违法现象进行停工整治和!
经调查(蓝星石材章丘分公司)“粉尘污染”“开采机器的轰鸣声”“运输车辆噪音”从2021年在2022年至今始终得不到有效治理和监管,是“以罚代管”还是如群众反映该矿山开采企业与某领导有着某种“利益关系”?导致了“恶性循环”!粉尘污染等民生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和监管。章丘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监管部门,在环保执法过程中是否尽到监管责任?在环保监管与执法工作中是“徇私舞弊”?还是疏于监管?是否对矿山污染加大执法力度与监管!普集镇政府作为属地管理的执法者及章丘生态环境局作为属地监管单位理应共同应落实好从中央到地方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指示精神,要将监管部门公权与属地执法者责任关进制度的牢笼,落实好属地管理者和环保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
截止目前本单位多次联系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反映相关问题,针对该违法违规现象章丘生态环境分局始终没有任何答复!是懒政怠政不作为?还是在环境执法中选择了避而不见!普集镇政府作为属地管理者及章丘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监管单位,在企业涉嫌污染问题时没及时采取有效的执法措施与监管,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对该违法行为的纵容是否涉嫌渎职或滥用职权?纪委,监委对该企业污染现象是否有过追责和调查?还当地百姓“蓝天白云”居住的好环境,挽回百姓对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的执法公信力的不良影响!公众期待回声!
来源:乡镇企业导报乡村振兴